普法讲堂|经营者定制“探店笔记”
被处罚并不冤
上海某广告策划有限公司与某公司签订协议,为其安排“等级为lv3—lv8大众点评会员”上传探店笔记,帮助其提高曝光率及线上流量。这些笔记存在明显的偏向性,会影响其他消费者的消费选择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,并罚款20万元。
经营者以商业目的定制的“达人”探店显然并非单纯分享消费体验,其已经具备了广告营销的特征。“达人”探店笔记不能游离于法律和监管之外,而应严格遵循广告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。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》更是明确规定,通过知识介绍、体验分享、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,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,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“广告”。(人民法院报微博)